第447章 陕西巡抚孙传庭-《明末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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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呸---”一个官员很不屑的呸了一声,随后说道:“打了多少年仗的人都不愿意来咱们陕西当官,他一个吏部主事,顺天府丞,连枪杆子都没有摸过,来到陕西只有找死的份。”
明朝末年,陕西的官员是不好当的,一般情况下有今天没明天,有明天没后天这种情况是极有可能出现的。
如果有官员在陕西干得好,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尽快离开陕西去其他地方当官,当然了最好能够回到京城当官。实在不行,去南方当官也可以。
要知道大明末年南方的经济发展是很快的,而且还出现了资本主义的萌芽。
反观西北完全是两码事!
可是这个名叫孙传庭的人竟然愿意主动来到陕西当官,难道他的脑子有问题?
很显然一个能当巡抚的人绝对不会是脑子有问题的人,人家孙传庭是一个有理想的人,也是一个有抱负的人,更是一个愿意为国家担当的人。
孙传庭,字伯雅,又字白谷,代州镇武卫人。此人一表人才,喜好读书,多有谋略,万历四十七年中进士,初授永城知县。
估计在当知县的时候干出了不少的成绩,于是在天启初年进入北京任职吏部验封主事,时隔不久升至稽勋郎中,两年后因不满魏忠贤专政,弃官回乡。
原本顺风顺水的仕途人家竟然不要了,由此可见,孙传庭也是一个有个性的人。
能干的干,干不成了爷爷撂挑子走人。
直到崇祯八年秋,由于大明王朝人才实在是太缺乏了,于是乎赋闲在家的孙传庭这才再次出来当官,出任验封郎中,后越级升为顺天府府丞。
再次出山的孙传庭原本信心满满,但他怎么也不会想到,这才几年的时间,大明王朝竟然到了这种田地,土匪遍地,农民军横行,关外满族不断的骚扰侵袭。
他心里着急啊!
彻夜难眠,辗转反侧。
经过几天几夜的深入思考,然后又跟家里人一次又一次商议之后,他决定亲自前往陕西。
于是乎,原本在顺天府丞位置上享清福的孙传庭主动上书朝廷愿意前往陕西任职。
为什么说孙传庭在顺天府享清福?
原因很简单,因为他所在的顺天府乃是大明王朝的首都北京城。一般情况下能在首都当一把手的人都是有点能耐的人,也是有背景的人,更是受重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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